1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丢失补办申请登记表》一份及申请书
2 证书丢失登报声明文件
3 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4 资质认可证书复印件
5 授权委托书(包括经办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和名片)
6 其他必要文件
1、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2、销售代理资质认可证书因故灭失的,为保障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销售代理企业应当及时向中国航协销代分会地区办事处(中国航协地区代表处)申请补办。提交全部丢失补办申请资料,地区办事处审核通过后,中国航协销代分会认证中心制作新的资质认可证书,原资质认可证书自动失效。
3、适用于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分支机构申请丢失补办业务。分支机构办理业务时,还需同时提交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认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4、不适用于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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