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人和国际货运代理的不同之处
发布时间:2019-01-22

如今,从事货运代理的企业数量越来越多,而其中有些企业却忙着申请无船承运人资质。那么,无船承运人和国际货运代理有什么区别?接下来,拥有十年无船承运人代办、NVOCC代办经验的——四海之路为您介绍一下。


通俗的说,国际货运代理可分为三类:不是无船承运人的货代、一般无船承运人、具有经营资格的无船承运人。


国际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的利益,为货主办理有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相关事宜,并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


无船承运人是集装箱运输中,经营集装箱货运的揽货、装箱、拆箱以及内陆运输,经营中转站或内陆站业务,但并不经营船舶的承运人。


从二者与托运人及收货人的关系来看:货运代理是为货主服务的,而无船承运人则不同。对于货主而言,他相当于承运人,签发自己的HOUSE B/L给货主;对于船公司而言,他又相当于托运人,为SHIPPER向船公司订舱,然后出自己的货代提单,收货人收到货代提单后,再在该货代在国外的代理处换单,方能提货。


而法律地位来看:无船承运人具有契约承运人的法律地位。我国《海商法》对承运人的定义为“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海商法》更强调了承运人作为契约一方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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